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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采购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相关要求,编制《张家港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通知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其中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线.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

  6.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18号联系人:刘志青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网站标识码: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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