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文字解读
《张家港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张政办〔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
农贸市场是重要的民生设施、“15分钟生活圈”的重要内容,既是全市居民的“菜篮子”和“粮袋子”,也是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事关百姓民生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各个方面。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民生工程,是公益化事业,也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张家港市实施了多轮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城区、镇域主要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得以更新完善,但仍有少量城区和镇域市场以及较多村级市场未实现改造提升。为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更好地加强全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一)聚焦短板,攻坚克难。对近5年未实施标准化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改造提升,特别是问题多、难度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农贸市场要首先进行改造。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农贸市场的实际状况,立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分类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三)加强统筹,条块结合。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牵头负责本辖区、下属市场的具体改造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与配合。
《行动方案》提出,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市农贸市场实施新一轮改造提升,实现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同步提升,打造各类便民服务的集成空间。其中,2023年改造提升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竣工交付,部分改造难度较大或迁建、新建的农贸市场竣工时间可延至2024年;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任务;2025年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回头看”。
(一)改造达标类。对5年未实施标准化改造或改造标准较低,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农贸市场,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改造。
(二)原地新建、迁建类。受建筑结构、规划布局限制不适宜改造提升或受市场周边环境影响,较难实现市场内部与周边环境同步改造提升的,视情拆除重建或迁建。
(三)优化转型类。对规模较小、经营较差的农贸市场,转型成生鲜超市或由周边已建成的商业综合体承接相关功能。
(四)提档升级类。对已经实施标准化改造的农贸市场,对照《苏州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考核验收细则(试行)》要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标准,持续提升硬件设施。
(一)明确改造计划。摸清辖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高标准落实农贸市场的新建、迁建、改造和转型等具体改造任务,并对进度安排等内容进行细化。
(二)统一改造标准。严格执行改造提升标准,做到布局合理、配套齐全、整洁美观、安全环保。
(三)坚持一场一策。市场风貌要有机融合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需求等因素,呈现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自然和谐、明快大方的良好视觉效果。
(四)增强公益性功能。引导国有、集体企业参与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不断提高农贸市场公益性功能。
(五)集成便民服务。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把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各类便民服务的集成空间。
(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改造期间的统筹规划与沟通协调,保障改造期间的市场供应,加强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和集体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区镇、街道要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改造任务。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靠前指导、联动配合。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区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严把进度关和质量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区镇、街道的绩效考核体系。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的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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