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9〕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苏人保就〔2023〕1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12月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新增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本市(苏州大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张家港市塘桥镇半夏冷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市(苏州大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张家港市锦丰镇刁敏藏奥堂美容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张家港市凤凰镇精能五金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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