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凤凰镇治安监控租赁(三年)采购公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线.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
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
”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
;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
”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
”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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