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JGHG-01-13、JGHG-01-14、JGHG-01-15、JGHG-01-1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
JGHG-01-13、JGHG-01-14、JGHG-01-15、JGHG-01-16基本控制单元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后,东至小明沙路,南至纬六路、港丰公路,西至港华路、护漕港,北至渤海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33.22公顷。
1.依据 “三区三线”成果,调整规划范围,调整后规划用地面积为333.22公顷;
2.落实上位规划调整护漕港河道宽度及蓝线控制宽度;
3.优化灿香路、新安路、纬六路道路线型,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
4.优化思贤路道路线型,并调整思贤路(纬二路至南海路段)道路红线宽度;
5.取消纬二路位于港华路及小明沙路的道路出入口,以及纬五路位于港华路及小明沙路的道路出入口;
6.取消经一路、经三路(南海路至纬五路段)及三条弹性道路(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
7.将经三路(渤海路至南海路段)调整为弹性道路;
8.联通瀚海路、纬六路,增加南北向护漕港路;
9.联通灿香路、新安路南延,增加东西向纬七路;
10.取消独立设置的安全设施用地,调整为由化工企业厂区内设置。
11.调整规划区内排水用地、通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位置,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12.因道路调整,相应调整道路两侧防护绿地。
版权声明:本文由张家港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