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机关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规模:大新镇机关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12个月(2024.4-2025.3),服务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预算金额:4980000元。本次拟确定大新镇机关办公耗材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2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邮箱信息;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递交的方式:纸质递交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行政审批局2楼会议室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答疑时间:2024年4月7日8:30日17:00(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书面提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邮件方式统一发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四)招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五)只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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