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朱余锋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7778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陈建华因保管不善,将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25668号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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